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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

捐款戶名: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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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

(World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WCRP)

(一) 宗旨 

在很多宗教交談的團體之中,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只重視增進各宗教間的友誼,並特別著重用行動來達到世界和平。它希望藉由教育宗教領袖了解當代的問題,塑造大眾民意影響政治領袖,使宗教對政治能產生有效的影響力,促進世界和平。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WCRP) 已是當今宗教界對世界和平最有影響力的團體之一歷史上雖有不少的戰爭或暴力與宗教有關,但宗教確實最能解決衝突與促進和平。每一個宗教徒的心中,都有一個宗教和平的願望。世界宗教界透過該會:

  1. 確認各宗教固有而共通的道德承諾。
  2. 運用它們的道德力量和社會資源,建立宗教夥伴關係。
  3. 團結所有力量克服共同問題。  

(二)歷史

1961年各主要宗教傳統領袖舉辦一個「宗教高峰會」(Religious Summit),發表和平行動的必要性。經過九年的準備,第一屆會議終於在1970年10月16日於日本京都舉行。由庭野先生(Nikkyo Niwano)及總主教費南迪斯(Archbishop Fernandes)發起,共有400位參與者來自39個國家、十個主要的宗教。數百位宗教領袖齊聚一堂,宗教促進世界和平的多年夢想,終於得以實現。這麼多宗教領袖能聚在一起討論,讓與會者都覺得希望無窮,即使他們知道一次會議並不能有太多的改變。這個會議另一個特點是:這個會議並沒有變成西方或基督徒所主導的形式,每場分組討論前,都輪流以不同的宗教儀式或靜修開始。會議中也嘗試很仔細地處理越南戰爭的問題。東南亞的衝突沒有被列入議程,不過有一位積極的越南代表出席,在他的催促下,解除軍備委員會草擬越南解除軍備決議案,呼籲任何外界的軍援都應立刻停止,所有在越南的外國部隊撤出。沒有很多婦女及年輕人參與,是此次會議的缺點,而中國大陸因為文革和宗教迫害而沒有代表參加,會後所有代表一致通過成立一個常設性的機構──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總主教費南迪斯膺選為會長,總部暫時設在紐約聯合國辦公室的對面。該會重點工作有四項:一、建立國際性和地區性的團隊;二、舉辦各種組織階層的會議和討論會;三、促進宗教界與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的合作;四、有計畫的發展宗教交談與和平行動。

1973年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ECOSOC)授與該會第二類諮詢的地位(Consultative Status, Category II),獲得第二類諮詢地位者可以在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上,表達有關人權和其他的議題。

1974年第二屆大會在比利時魯汶舉行,主題為「宗教和生活品質」,會中也嘗試著針對世界上棘手的國際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此次會議有一行禪師等四位來自越南的代表,他們呼籲停止對中南半島再提供軍援,從1973年越南簽定所謂的「和平協定」(Peace Agreement)以來,已經有超過十萬人喪生,世人應牢牢記住越南的悲劇。由於他們對越戰有非常動人的表達,與會人士都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會議後也發表魯汶宣言(Leuven Declaration),所有與會者誓言要時常記起自己宗教服務人類的信念,共同為人類努力。

1975年成立「人道援助和平發展基金」(A Peace and Development Fund for Humanitarian Aid)。

1976年成立亞洲宗教與和平協進會(Asian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ACRP)和歐洲宗教與和平協進會(European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WCRP/Europe)。

1978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和非政府組織(NGO)的解除軍備委員會合作召集第一次聯合國解除軍備特別會議( the UN Special Sessions on Disarmament)。

1979年第三屆大會在美國普林斯頓(Princeton, USA)召開,分組討論主題「宗教與國際經濟正義」(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Justice)、「宗教與國際安全」(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宗教與人類尊嚴、責任和權利」(Religion and Human Dignity, Responsibility and Rights)。此次會議共有來自47個國家的代表,其中有31位回教代表,改變以往偏低的比例。同時還有第一次參加會議由趙樸初率領的八位中國大陸代表,趙樸初受邀成為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主席團的成員。雖然第一次與會的中國代表立刻引起媒體的注意和關心,不過隨後這些記者又因達賴喇嘛第一次訪問美國而轉移了注意力。這次會議除像往常一樣討論全球政治局勢外,也加強宗教靈修和儀式的部份。會議也安排在聖派翠克教堂舉辦聯合祈禱、參觀聯合國和白宮。此次會議成立了「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國際婦女協調委員會」(WCRP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Women)。

1979 年在美國白宮與美國總統、1982年與克里姆林宮的蘇聯政府及北京的中國政府討論和平的議題。巴里亞教授(Professor Barrea)由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和諾貝爾和平獎得到靈感,希望以鼓勵的方式嘉獎對和平有貢獻的人,於是得到歐洲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會長路卡(Maria Lucker)的支持,在1980年表決通過,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所有會員將近期與和平相關的社會、文化、政治和宗教發展的任何事件或適合的人選名單,交給歐洲宗教與和平協進會過濾後,刊登在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會訊《宗教和平》(Religion for Peace)上。

1981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理事會決定,指派跨宗教使節團,將解除核武的問題傳達給五個核武國家,結果只有中國大陸願意接受這樣的宗教使節團訪問,於是1982年跨宗教使節團就訪問北京。第二屆聯合國解除軍備特別會議也接著在紐約召開。

1983年成立非洲宗教與和平協進會(African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WCRP/Africa)。

1984年在肯亞乃洛比(Nairobi, Kenya)召開第四屆大會,這是第一次大會選在發展中國家舉辦。主題分別為「宗教徒為和平共同努力」(People of Faith working Together for Peace)、「人類尊嚴、社會正義和全人類的發展」(Human Dignity, Social Justic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Person)、「世界和平與解除軍備」(World Peace and Disarmament)。格雷博士(Dr. Greeley)膺選為會長。此次會議有12位南非代表,對於多年來反對種族隔離政策的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無異是最大的鼓舞。

中國大陸和日本代表互相簽定聯合決議書,呈交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解除軍備委員會。決議書中聲明為了人類的生存和實踐世界和平,核武的解除比起以前更加急迫,為了實行解除核武軍備,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應派人拜訪那些擁有核武的國家。會議中決定著手於第三個跨宗教的合作計畫為「救濟非洲旱災難民和罹難者」(Relief of Refugees and Victims of Droughts in Africa),共募集到四十萬美元。

1985年展開一連串跨宗教青年合作計畫。

1987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理事會在莫斯科開會,仔細規劃三個宗教合作的計畫案:(1)為著減輕斯里蘭卡的緊張情勢,與莎弗陀耶馬卡機構(the Sarvoodaya and Marga Institutes)合作推廣和平教育,建立一個模範村,預算為十四萬五千美元,後來因為斯里蘭卡國內情勢危急,計畫遲遲沒實現。(2)在南非成立一個跨宗教的和平與正義中心,預算為二十五萬美元。(3)資助黎巴嫩跨宗教醫療合作計畫中的醫藥部份,預算十二萬五千美元。後來南非計畫和黎巴嫩計畫紛紛找到各自的支持者和資金來源。

1989年第五屆大會在澳洲墨爾本(Melbourne, Australia)舉行。會議前幾天先舉辦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青少年會議,有十九個國家的九十位年輕人參加。第五屆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婦女會議也同時舉行,有數百位婦女參加,會中討論原住民特別是婦女的教育、健康、環境和工作機會。此次大會對本土宗教和代表有較多的重視。

第五屆會議的主題分別為「解除軍備、國際安全和解除軍備與發展之間的關係」(Disarmament,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sarmament and Development)、「地區和宗教衝突及衝突解決結構」(Regional and Religious Conflicts and Conflict-resolution Structures)、「人權和家庭責任」(Human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y in the Family)、「人權和全世界責任」(Human Rights and Global Responsibility)、「經濟和社會發展、新國際經濟次序和發展援助」(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and Development Assistance)、「生態平衡與人類環境」(Ecological Balance and Human Environment)、「以非暴力手段促進自我更新與建立和平」(Nonviolence for Self-renewal and for Building Peace)、「家庭、社會乃至全球的和平教育」(Education for Peace in Family, Society, and the Global Community)。日本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建議開始「綠化計畫」(Project Green),發動所有國家展開綠化活動,大量種植樹木。

1990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UNICEF)出資邀請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在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舉辦「世界兒童的世界宗教」(the World’s Religions for the World’s Children)會議。由美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支援人力。九月在聯合國總部舉辦「世界兒童靈修高峰會」(Spiritual Summit of the World’s Children),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在聯合國教堂中心安排一次跨宗教的聯合祈禱。

1991年在波斯灣戰爭期間,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合作,建立「和平宗教走廊」(Religious Corridors of Peace)。

1992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資助聯合國與兒童基金會舉辦非洲兒童靈修高峰會。資助「聯合國生態發展會議」(UNCED)及「地球高峰會巴爾幹參與計畫:對南斯拉夫的人道協助」(Earth Summit Initial Programmatic Involvement in the Balkans: Humanitarian Aid to the Republic of Yugoslavia)。

1993年資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在西班牙巴塞隆納舉辦的和平文化計畫。資助一些聯合國專屬機構及聯合國「人道援助在複雜緊急情況下的蒙弘克標準」。

1994年第六屆大會在義大利力娃德葛達(Riva Del Garda)舉行。近一千人參加,主題為「治療世界:宗教提倡和平」(Healing the World: Religions for Peace),分組討論題目為「孤立與破碎:尋找共同的倫理道德」(Isolation and Fragmentation:

Searching for a Common Ethic)、「暴力與戰爭:建立和平與安全」(Violence and War: Building Peace and Security)、「不公平與貧窮:為平等與永續的發展而努力」(Injustice and Poverty: Struggling for Equitabl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壓迫和歧視:確定權利與責任」(Oppression and Discrimination: Affirming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被浪費的生命:關心孩童」(Wasted Life: Caring for the Child)、「面臨危機的地球:重建生態和諧」(Endangered Earth: Restoring Ecological Harmony)。此次會議成立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國際常務委員會(WCRP International Standing Commissions)、資助聯合國在埃及開羅召開的「人口與發展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1995年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ECOSOC)將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提高到總諮詢地位(General Consultative Status)。資助聯合國研究「武裝衝突對孩童的影響」(The Impact of Armed Conflict on Children)、資助瑞典哥本哈根舉辦聯合國社會發展世界高峰會、資助北京舉行聯合國第四屆婦女議會。

1996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更深入前南斯拉夫共和國從事衝突轉換計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給予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提高到「完全諮詢地位」(Full Consultative Status)。資助第二屆「聯合國人口與發展會議」(the Second UN Conference on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1997年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更進一步擴展衝突轉換的計畫到獅子山、資助聯合國發展計畫(UNDP)的「消滅貧窮」(Eradication of Poverty)計畫。

1998年擴展衝突轉換計畫到科索沃(Kosovo)和非洲角(Horn of Africa)。

1999年第七屆會員大會於約旦安曼舉行。會議主題為「共同生活的行動──宗教在下一個千禧年的角色」(Action for Common Living—The Role of Religion in the Next Millennium),專題演講為「共同生活的挑戰」、「共同生活的宗教與政治因素」、「共同生活的經濟與發展因素」、「型塑未來──對於宗教的挑戰」、「裁軍與安全」、「衝突轉換」。衝突轉換的演講,特別邀請到獅子山國總統解說該國如何面對十年的內戰衝突,印尼總統哈比比(Habibi)則報告印尼各宗教為化解衝突所做的共同努力。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也製作一卷描述該會如何積極幫助政府與叛軍達成和平協議的過程。

目前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運用宗教界在社會上各階層的力量,與政府或有名的文化機構在以下的領域上密切合作:

衝突轉換與和解(Conflict Transform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人權與責任(Human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孩童與家庭(The Child and the Family)

發展與生態學(Development and Ecology)

解除武裝與安全(Disarmament and Security)

和平教育(Peace Education)

 

本文節錄自「宗教交談的理論與實際—以「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為案例的研究,鄭振煌(TCRP第四屆總幹事),2002.01.19